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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理财产品有哪些特点?
发布时间:2024-04-23
 近日,“四大行五年期定存利率比三年期低”的话题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四大国有银行目前五年期定存利率都是2.75%,但三年期定存利率根据起存金额或客户类型的不同,最高可以达到3.15%。不只四大国有行,一些股份制银行也出现利率倒挂现象。  在存款利率倒挂的背景下,不少投资者为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转而将目光投向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记者查询中国理财网数据发现,业绩比较基准在4%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在少数。

  近日,“四大行五年期定存利率比三年期低”的话题登上热搜。据媒体报道,四大国有银行目前五年期定存利率都是2.75%,但三年期定存利率根据起存金额或客户类型的不同,最高可以达到3.15%。不只四大国有行,一些股份制银行也出现利率倒挂现象。

  在存款利率倒挂的背景下,不少投资者为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转而将目光投向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记者查询中国理财网数据发现,业绩比较基准在4%以上的理财产品不在少数。

  根据中国理财网数据,截至7月29日,在河北区域销售且业绩比较基准在4%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多达3033只,其中多只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上线%。

  从发行主体来看,这3033只产品中有2924只为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占比高达96.4%,而银行发行的产品仅109只。从运作模式来看,封闭式净值型多达2042只,其余为开放式净值型。

  而从投资性质看,有多达2560只是固定收益类产品,占比达到了84.4%;权益类产品仅有1只,其余均为混合类产品。

  在期限类型上,T+0产品有30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8.8%之间;7天(含)以内产品11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4.6%之间;7天-1个月(含)产品12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2%-4.8%之间;1-3个月(含)产品24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7%之间;3-6个月(含)产品106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7.5%之间;6-12个月(含)产品565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7%之间;6-12个月(含)产品2024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8.8%之间;3年以上产品261只,业绩比较基准在4.1%-8%之间。

  普益标准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2022年上半年,理财产品除现金管理类外,其余产品收益率波动较大,权益类产品收益率波动最大。具体来看,统计期间,固收类产品的收益曲线相对平滑,产品收益率在2.55%-4.88%区间波动,权益类产品的产品收益率在-19.24%-21.51%区间波动,混合类产品的产品收益率在-8.45%-9.59%区间波动。

  值得注意的是,养老理财产品在收益表现上十分亮眼。2022年一季度,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由“四地四机构”扩展为“十地十机构”。试点理财公司应当在试点地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个或多个试点地区销售养老理财产品,但不得超出试点地区进行销售。

  记者查询中国理财网发现,现有5家机构的32只产品。其中,光大理财8只,工银理财8只,建信理财11只,招银理财4只,贝莱德建信理财1只。

  这32只养老理财产品全部为公募,31只产品投资期限在3年以上,其余1只产品投资期限为7天-1个月。在运作模式上,30只为封闭式净值型,2只为开放式净值型。

  从投资性质来看,固定收益类产品有23只,其余全部为混合类产品。在投资收益方面,这32只养老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多在5%-8%之间,而贝莱德建信理财发行的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上限甚至高达10%。

  这些养老理财产品的稳健性和高收益也受到了投资者追捧。据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透露,截至2022年5月末,养老理财产品认购金额超600亿元。

  据了解,目前多家公司正在针对养老理财产品进行系统调试,部分机构已准备就绪,第二批养老理财产品试点机构产品有望在获得监管部门批复后,于8月上旬发行。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21年)》显示,随着理财产品期限的逐步拉长,产品的长期投资收益稳健性持续提升,短期性市场波动对产品收益影响逐渐减弱。

  不过,投资者还是应该明白理财产品并非储蓄,是不保本的,在享受高收益的同时,还应承担一定的风险。因此,投资者必须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要摒除之前“稳赚不赔”的惯性思维,一方面要了解各类产品的风险等级和收益情况,并与自身的风险偏好相匹配;另一方面要根据自身对资金灵活性要求选择相应期限的产品,保持好流动性。

  同时,投资者还应理性看待市场波动,避免受情绪驱动、产生“羊群效应”,坚持价值投资、长期投资,优选并长期持有值得信赖的理财产品,以应对市场的短期波动风险。

  此外,银保监会7月2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一季度,涉及理财类业务投诉3867件,占投诉总量的5.1%。根据记者接到投资者投诉情况来看,一些保险代理人蹭热点,借机推销储蓄型保险,将保险产品与理财产品收益率简单比较,容易引发纠纷。

  银保监会消保局在今年4月发布的理性投保风险提示中明确表示:消费者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也不应轻信只强调“高收益”而不展示不利信息、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宣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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